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事关全局、意义重大,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按照中发5号文件的要求,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负总责;政府有关部门是本系统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事业单位是分类改革的实施主体。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已经成立,各县(市)区也要成立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市直各有关部门应将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成立“一把手”挂帅的工作班子,学习研究改革政策,把握改革方向,制订改革方案,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