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央已经作了顶层设计,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客观要求,也是加快“四个襄阳”建设的现实需要,是大势所趋。我们要抢抓机遇,积极推进正在进行的文化、卫生、农业等行业体制改革,为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改革积累经验。
1、全面完成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任务
根据省、市委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安排部署,市直有12家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列入转企改制范围。目前,其中9家单位的改革任务已经完成,市歌舞剧团、市京剧团、市豫剧院的改革正在进行当中。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文化体制的改革精神,抓紧实施《襄阳市演艺集团组建方案》,做好人员身份的转换以及相关待遇的落实工作,及时撤销三家剧团(院)的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
2、重新启动农业“小三场”的转企改制工作
2008年9月,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农牧渔良种场改革的意见》(鄂办发〔2008〕27号),就全省农业“小三场”的改制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要求国有农牧渔良种场要整体转企改制,退出事业编制序列,并实行属地管理。随后,我市也及时启动了农业“小三场”的改革,但由于种种原因,农业三场的改革任务尚未全面完成。为此,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快农业三场的改革步伐,落实各项改革政策,尽快解决其管理体制不活、内部经营机制僵化、运转艰难以及部分干部相关待遇不落实等问题。
3、清理规范具有社会中介性质的事业机构
前,仍有部分事业单位承担了咨询服务、鉴定评估、认证、非强制性技术检验、检测等中介性质职能。对这类机构,我们要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举办中介组织的改革精神,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加以规范,与主管部门彻底脱钩,退出事业编制序列,转为民间性社团或社会中介组织,使其依法独立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