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襄阳市关于推进工作落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精神要求,湖北枣阳市编办把治庸问责作为机关建设的有形载体,进一步强化责任、纪律、服务、创新等四种意识,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机关面貌焕然一新。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枣阳市编办根据实际,重新梳理了相关内部规章制度,制定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职责,重点对机关干部的职责任务、完成时限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全面推行公开承诺制、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追究问责制,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保证了按时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充分调动了机关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强化纪律意识。枣阳市编办以增强组织纪律性为抓手,建立内部考核机制,平时登记,半年考核,年底总评。结合年度考核,通过自评、他评、组织评等方式,进行及时警告提示,严重时给予内部处分处罚,从思想、工作、作风上杜绝我行我素,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规不遵等现象的发生,自觉抵制“冷、横、推”等不良习气。
三是强化服务意识。枣阳市编办牢固树立阳光服务、真情服务、主动服务、全程服务的理念,将优质服务贯穿于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针对部分干部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从自身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同时推行一线作法,变“坐等”服务为主动上门服务,深化建设服务型机关。
四是强化创新意识。创新是工作的动力和源泉之一,也是转变机关作风的有效载体。枣阳市编办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明确机关党员干部进行创新的责任和要求,加强组织学习新知识,树立新观念,接受新事物,创造新思路。鼓励机机关干部创新的行为,培养对新事务的宽容度和良好心态,进一步激发创新意识,培养创新能力,使党员干部都能在机关创新活动中各尽所能、各展所长、各得其所,在工作创新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