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指南
(年度检验)
服务对象:已登记的事业单位
提交文件目录:
(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二)上年度12月底的资产负债表;
(三)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
(四)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者未超过任职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一式两份);
(五)住所证明(原提交的住所证明未设定有效期限或者未超过有效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六)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注: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者举办单位印章的文件复印件。
服务承诺时间:10个工作日
服务咨询电话:0710-6234889
服务QQ群:121227392、67813740
服务网址:http://枣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政务.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