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编办每年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两次实名制公示,为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使用,实现人员动态管理,市编办"三个规范"做好上半年编制实名制工作。
一是规范实名制报送。以编办文件形式印发《关于做好2012年上半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公示工作的通知》,对公示范围、公示的内容和方式和审核步骤等做了详细说明。进一步完善表格样式,明确编制员额、在编人数、在编人员名单,并对每个乡镇、街道的各个事业单位的实有人员分别统计,通过实名制公示进一步规范乡镇机构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同时将公示榜格式在政府网上公布,方便各单位进行下载填写。
二是规范实名制电子平台管理。利用已开通的实名制电子信息平台,为各个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了账户,并要求各单位按照规定做好实有人员的信息采集工作,采集过程中确保数字准确,信息全面,为下一步实名制电子信息平台的建立完善打好基础。
三是规范审核程序。市编办对各单位填报的人员编制实名制公示榜进行审核,核对无误后加盖市编办印章并反馈给各填报部门,各单位将市编办审核后的编制实名制公示榜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主要领导签字后将公示榜进行张榜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